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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诉状!九旬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法官当庭调解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2-09-16 18:36:20


       近日,一位93岁高龄的老人蹒跚着步伐两次来到集贤县法院升昌法庭,准备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 

       老人名叫魏某,据老人反映,自己的丈夫已去世多年,膝下有七名子女,之前老人身体健朗的时候,尚能自己生活。如今年事渐高,疾病缠身,每月仅靠低保、高龄补贴简单维持生计,生活困难,但自己的小儿子却还是欠着她的钱不还。 

基本案情 

       开庭时得知,魏某在其户籍所在地对0.5垧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2021年,魏某的小儿子李某耕种了魏某的0.5垧土地,魏某主张双方曾口头约定土地承包费5500元,但李某至今未给付。另外,魏某还主张李某曾于2021年擅自用魏某的黑龙江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折支取了低保、高龄补贴、地力补贴等共计2500元。现因上述两件事,魏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 

       升昌法庭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但不适合用生硬的判决方式结案,考虑到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最好用调解的方式,把事情说明白、把道理讲清楚、把亲情找回来。 

       征询双方同意后,法官分别运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期间,分别让原、被告双方充分阐述了自己的想法,法官了解到双方争讼的症结其实与子女们对老人的赡养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原告心里对被告有所不满,才到法院起诉。 

       随后,法官用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苦口婆心地劝解双方,分别从亲情、社会、道德、法律义务和法律风险等方面为双方进行讲解,“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就2起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原告系高龄老人且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住处距离法庭较远,通过做被告的工作,被告当庭向原告给付完毕案款及诉讼费用。看到原告拿到案款后,原告代理人激动地说:“陈法官,我们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中午我们请您吃顿午饭吧!”陈法官笑着说:“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但是吃饭就不必了,你们回去后有什么问题多多沟通,好好相处就行。”法官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避免了母子争讼伤亲情,被告在临走前也不停的向法院道谢。 

       调解是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法院调解的过程既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过程,也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法院的主持、引导和当事人的让步相互结合,有利于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派出法庭是处理民事案件的前沿阵地,受理的家庭、邻里纠纷很多,对于这类案件,更要耐心、细心地充分了解情况,多运用调解的方式,真正做到“不伤感情”地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成年子女不能推脱的责任,更是不能违背的道德底线。作为子女,不能因家庭内部矛盾而推诿赡养父母,更不应该以得到父母财产的多少来区分履行赡养义务的轻重,而应在父母有生之年,让父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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