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实施校园欺凌会承担哪些后果?
遭受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
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9月8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市林业学校法治副校长郭雨晴走进校园,为学生们讲授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
法治第一课以“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围绕校园欺凌的定义及主要表现行为进行讲解,结合典型案例展示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并就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与同学们进行互动问答。同学们表示,通过学习,对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今后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
授课后,市中院少年法庭庭长赵大伟、副庭长郭雨晴,与林业学校校长孙中文等学校代表围绕校园法规制度、学生暴力伤害、安全事故纠纷等情况进行了座谈。法官们对校方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表示,将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职责,协助校方完善校园法规制度,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为平安校园创建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