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宁,女,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3月出生,1994年参加工作,现任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陈宁同志严格要求自己,无私奉献,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热情,积极完成各项后勤保障任务,为服务保障审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曾被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17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坚定理想信念 树立党员形象。陈宁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在努力提高完善自我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时刻用自身的言行影响着周围的同志,让“党员”这一光荣称号闪耀发光。
工作恪尽职守,强业务提能力。在工作中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任务,用心主动,乐于奉献,勤勤恳恳,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优秀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强化管理,实现行装工作制度化。积极推行管理工作科学化,统一服务保障标准,工作量化管理,明晰岗位职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行装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先后修订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实现了用制度管钱、管物、管人、管事,实行流程化、全方位规范管理。坚持探索创新,实现审判执行信息化。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安装了智能测温设备、智能访客登记终端、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诉讼风险自助评估终端、智能诉状自助生成终端等设备,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民服务保障。完成庭审直播机,庭审巡查系统,语音识别转写系统,法官办案辅助系统等一系列信息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走在全省前列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从严从细,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陈宁同志第一时间响应号召加入防控一线队伍,立即组织采购防疫物品,保障院防疫一线工作人员需要。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后,为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出入管控及卫生、食堂管理,并制定防疫管理制度,为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陈宁同志始终保持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洁身端行,恪守本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重任面前,方显担当本色;压力之下,巾帼不让须眉!陈宁同志将带领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坚韧之心、坚持之姿、坚守之勇,践行“尽责、严谨、务实、高效”工作理念,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精细化服务为导向,主动担当,为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贡献党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