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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08 16:56:15


       为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7月8日,双鸭山中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召开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联席会议。各机关代表分别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具体经验做法做讲话发言,并针对实践中各机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衔接、档案监管与查询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联席会议确立“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由发现问题机关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其他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共同协商解决,形成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整体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双鸭山中院为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相关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要求,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方面,制发《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犯罪记录封存具体操作流程,规范档案交接、保管、查询,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打好制度基础。 

       自《实施办法》生效以来,全市法院对2012年以来的144件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将符合档案封存的案件由档案室专人负责进行档案封存,并在档案室建立犯罪记录封存卷宗区单独保管。目前两级法院共计封存案件112 件645册,其中全案封存41件177册。市中院指导基层法院对案件当事人下发《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1份。 

       下一步,双鸭山中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积极推进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抓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减少犯罪标签效应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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