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全市法院新闻

诚信兴商宣传月丨失信曝光台(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2-07-02 11:15:26


       为敦促在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修订版)第七条的规定,对下列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布,限下列被执行人在案件执结前,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有乘坐高铁、飞机、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行为,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及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慎重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个人资金安全,同时欢迎对被执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后,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可以向本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失信信息。 

本期失信名单 

公开曝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