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措施。党组书记、院长刘雪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刘雪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进一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踏上新的赶考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党组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一体化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深入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三航行动”部署,统筹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和“争先创优年”活动,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贡献法院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