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省法院赔偿委员会副主任李海燕一行到双鸭山中院调研指导司法救助案件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参加座谈
△省法院赔偿委员会副主任李海燕调研指导工作
△市中院赔偿委员会主任王晓亮参加座谈
调研组在查看两级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卷宗,听取市中院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情况及两级法院近三年开展司法救助情况汇报后,对我市司法救助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双鸭山法院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方式,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积极探索联动救助方式,救助案件办理效果显著。
就进一步提升司法案件办理质效,调研组强调,双鸭山市两级法院要围绕省法院提出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坚持把好事办好的原则,积极开展好涉老年当事人专项救助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累典型司法救助案例和国家赔偿案例,做好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回访工作,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和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李青春表示,两级法院将以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三航行动”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省法院调研组的指导意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法治人权保障,持续加强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工作,以案件质效的稳步提升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