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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优化营商环境丨深入破产企业进行财产处置 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

发布时间:2022-06-02 19:20:12


       6月2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占林带领破产审判团队,与华龙食品总公司的管理人、原法定代表人及债权人代表到华龙食品总公司会商破产财产的处置工作。 

       华龙食品总公司成立于1991年5月2日,是老牌国有企业,我市最大的食品冷冻基地,拥有5273平方米的冷藏库,占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由于设备耗能大、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多年处于半停产状态,双鸭山中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三次召开府院联动会,与市政府、市商务局及其他成员单位协调资产界定、职工安置方面的问题。破产企业资产经评估价值为800余万元,通过阿里巴巴网上三次拍卖流拍后,流拍价为533余万元。因该企业职工债权达到400余万元,继续降价拍卖有可能影响企业职工债权的实现,经研究决定采用变卖的方式处置资产。为了准确识别华龙食品总公司企业现在资产价值和国有出让土地的现状,审判团队深入华龙食品总公司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土地面积和厂房、设备成新度,库房的使用价值,分析市场定位和发展空间,现场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工作方案。 

       就进一步做好破产财产处置工作,确保职工债权的顺利实现,王占林强调:一要做好破产企业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人要求依法履职,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明确责任,确保破产企业财产的完整、保值。二要拓宽资产处置渠道,拓展经营范围,增强企业资产拟购买人的信心,全面如实向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披露与破产财产处置相关的信息,包括经营管理状况,确保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三要加强对拍卖工作的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渠道,积极招募潜在购买人,力争破产企业的资产最大限度发挥其价值,尽快实现职工债权,防止资产处置久拖不结,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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