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铜为镜
可以正衣冠
以史为镜
可以知兴衰
以人为镜
可以明得失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执行法官是通过公权力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维护法律文书威信力的人。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将始终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为工作目标,提高办案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值得学习的优秀法官举不胜举:远有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邹碧华、用生命维护公平正义的周春梅;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崇尚法律的力量,他们生动地诠释了共产党员法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近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段余昆,还有在省法院2021年度全省办案质效优异法官喜报中排名更加靠前的于静哲,他们都有着爱岗敬业、敢打敢拼的工作作风,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对标身边优秀的法官,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以实际行动缩小差距,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我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服务群众意识,多换位思考,用心用情细致耐心工作,做让当事人信得过的人民法官,为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贡献力量;要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效提升年”、“争先创优年”等活动的开展,紧盯“让申请执行人满意”的工作总目标,锁定高质效目标,把争先创优的意识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以更加优异的质效指标和工作业绩检验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