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5月19日,双鸭山中院与双鸭山仲裁委员会举行了《关于加强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签约仪式,并就开展民商事纠纷诉仲对接工作进行了交流。
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夫鑫参加并代表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东签署了合作协议,立案庭庭长杨利国、双鸭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龚莉、办公室主任杨秀春参加了签约仪式。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夫鑫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东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充分利用高效便捷的诉仲对接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资料共用、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加大对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强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与双鸭山仲裁委员会的协同配合,切实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