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市扫黑办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普及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有组织犯罪的积极性,4月29日,双鸭山两级法院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带领刑事审判部门干警在新兴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两级法院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册和宣传单的方式,在商业街、广场、街道、社区、企业、村屯等地进行宣传,并设立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给予法律和政策的讲解,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相关法律要点,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扫黑除恶线索,广泛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两级法院共设立咨询台9个,悬挂条幅13个,LED投屏2块,发放传单3600份,宣传手册1500册,深入8家企业、9个社区、3个村屯、2家学校开展普法宣传。
尖山区法院
尖山区人民法院深入双合村、西山村、朝阳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反“村霸”、反“农霸”等涉农恶势力犯罪。
集贤县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到集贤县第七中学发放宣传单,助力建设平安校园。
饶河县法院
饶河县人民法院“送法进企业”,走访电业局、联通公司等企业,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法院
岭东、四方台、宝山区法院在社区设立咨询台,为群众进行法律和政策的讲解。
友谊县、宝清县法院
友谊县、宝清县人民法院在街道、广场进行宣传,营造宣传氛围,推进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