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
她如同一位塑造信念的战士
纤弱的肩头
依然不逊七尺男儿
扛起法律的尊严
面对人民群众
她如缕缕暖风
融化当事人心与心之间的冰冷
刘璐,中共党员,2013年考录至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参加遴选考试成为一名优秀的员额法官,现任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始终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凭借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年均办理各类案件180余件。
民事审判的案件数量较多,但繁杂的工作在她的合理安排下依然可以有序的开展,她的“秘方”就是一个神奇的小本本和手机中若干个闹钟。分到手中的案件,都要登记在册,按照收案时间“站队”,做出推进表并在计划时间内审结。那每日必响的闹钟多数的标识为“庭审前再次阅读卷宗”“制定庭审提纲”“书写法律文书”“学习时间”。
“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为数不多的领域,她在办理某公司诉我市某熟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时,由于当事人对涉知识产权侵权情况了解较少,对自己被告到法院一事十分不解,刘璐便在开庭前多次接待被诉熟食店的经营者,耐心解释涉知识产权侵权法律知识,对类似案例进行详细讲解分析,终于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使其了解到其经营行为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主动联系了原告公司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了庭外和解意见。她说:“案件对每一位当事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儿,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站在每一位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尽力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她在热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工作,默默无闻奉献,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忠实践行着一名党员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