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双鸭山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的重要文章,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传达了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雪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雪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逐条对照省委书记许勤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工作要求,对标邵国强书记提出的“六问”,查找两级法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加快促进全市法院干警能力提升、作风改进,坚决打赢这场能力作风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逐级紧跟。要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形成“高位推动、分级负责、密切合作”的工作合力,实现闭环管理。要加强与省法院和市委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衔接,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分头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善落实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实现转作风、强能力、优环境。
会议强调,坚持统筹推进。要坚持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等统筹结合起来,科学设定争先晋位目标,全面加强法院管理、审判管理和对下指导,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务求取得实效。要对标对表省法院、市委考核评价体系办法和“100+N”考核指标,制定两级法院专项考核评价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好阶段性评估,确保各项规定动作一个不落。各院、各条线、各部门要坚持“领导率先”“干部争先”“约束在先”,对标对表各自设立的晋位目标,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内生动力,力争每一项工作都能在全省法院创一流、站排头,推进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工作,广泛深入宣传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展动态、取得成效等,全面展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给全市法院带来的新进步、新成效、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