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构建平安校园,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校园行主题活动。
法治第一课
宝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孙士菊录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的宣传片,采取“云端”普法的方式,于3月18日和3月19日在第三十四中学进行播放。
《保护法》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 确立国家亲权责任,明确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同学们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预防违法犯罪,做一名尊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