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双鸭山中院邀请双鸭山市银行保险业消费争议调解中心、双鸭山农村商业银行、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哈尔滨银行双鸭山分行相关负责人,召开全市金融司法协同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双鸭山市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主任王占林出席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双鸭山市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主任王占林出席会议
△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王永春主持会议
按照双鸭山市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工作要求,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集中研判金融态势,防控金融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工作建议。为便于及时沟通,解决司法协同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召开本次会议。会议针对主要地方法人银行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从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发,认真开展司法协同工作;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督促推进涉主要地方法人银行案件的审理执行。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两级法院间要加强沟通,上级法院做好业务指导,下级法院要及时汇报;法院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共同研判防控金融风险,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协同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司法协同会议。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协同机制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充分发挥金融司法、监管、服务机构的各自优势,集中研判防控金融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工作措施及建议。四是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两级法院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办案节奏,保障如期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