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专题会议 推进官方微博建设
8月18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官方微博建设工作推进会,各基层法院院长、政工科长、微博管理员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长王连荣在会上要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法院官方微博建设工作,把微博建设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窗口,了解民意、便民利民的重要渠道。
王连荣强调:微博的出现和普及,对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加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建设和应用,是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规律和信息格局的现实需求,也是落实中央要求、创新新闻宣传方式、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要求。但是从整体上来说,目前全市法院微博的建设和应用情况还比较落后。为改变这一状况,两级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更新观念,跟上形势,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微博不仅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开展沟通互动、信息共享和凝聚共识的新平台,也是开放社会条件下新闻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新阵地,对于人民法院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要把微博建设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窗口。公开审判是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法院在以信息化和科技化的手段推动司法公开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效,而微博作为一种网络时代受众最广、影响力最大的新媒体平台,可以在强化司法公开方面起到其他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微博能有效弥补传统司法公开手段沟通渠道不及时、不畅通和信息面窄等不足,通过微博与网民直接交流,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权威发布信息,疏导社会情绪,与通过传统传媒报道相比更为快速、直观有效。微博还可以突破传统司法公开时间和空间方面的限制,全天候无缝隙,在形势上可以有文字、图像、视频等,实现图文并茂,还可以使相关信息动态甚至互动呈现,达到鲜活生动,极大丰富了司法公开的内容。借助微博平台向社会公开法院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部署,公布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公开案件,特别是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审判过程、裁判结果等,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和动态,让网友真切感受法官工作的状态,对法院工作能有更全面和客观的认识,能有效提高法院的信息透明度和话语权,可以最大范围地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真正实现“阳光司法”
要把微博建设成了解民意、便民利民的重要渠道。微博是舆论监督的第一现场,虽然只有短短140个字,但他通过分享、转发、评论等功能,可以瞬间吸引围观者,并逐渐形成属于民众的舆论场。通过微博网聚民意,是政务微博的一项重要功能,法院通过微博来关注民生,体察民意,是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新举措。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微博了解和聚集民意,引出社会的反馈,有效集中民智民力,为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也多了一条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通过微博,可以倾听网友的评论与建议意见,更多地了解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印象和评价,了解法院还存在哪些不足,从而有针对性的改进和提高法院工作。微博互动性强、传播成本低,在微博上认真聆听,密切关注各种信息,可以保证法院与网友的良好互动。微博不仅是新闻式传播平台,也是社交平台和生活服务平台,可以利用微博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热点解答和办事指引等司法服务,实现司法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