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女,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7月考录至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监察室主任。工作中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干警和中院机关先进个人,2020年,监察室被授予全市法院工作业绩突出部门。
一提起李岩,同事们都会想到她随和的性格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她在工作上总是铁面无私,生活中却总以微笑迎人,将法院督察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家都说她是工作上有新方法、生活中有热情的新时代法院督察干部。
认真学习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 、缺什么补什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统一,认真学习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以及监督执纪等各方面的最新要求和资料书籍,认真记录笔记,通过日积月累的勤学、脚踏实地的苦干,提升了见微知著的分析和灵活机敏的应变能力。工作中,她坚持面对面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架起信访连心桥,畅通民意直通车,把责任担当扛在肩膀上,把人民群众装在心中,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把忠诚为民落到行动上。
2019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中院党组工作时,作为联络员的她,积极协调各部门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包括调阅卷宗、查阅资料、旁听庭审、组织谈话、日常检查等。2020年,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制发《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逐条逐项对照反馈意见,明确措施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真正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她积极落实院党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三项活动”及姜国文警示教育、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院干警自查申报,确保整治不落一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勤勉敬业 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李岩常说,“做好法院督察工作,不仅需要用心,更要把感情融入工作。”2021年年初,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启动,作为自查自纠执纪问责和顽瘴痼疾整治专班责任人,她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决策部署和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带领部门同事连续数月加班整理材料、统计报表到深夜。由于过度的劳累导致抵抗力下降,她患上了重感冒,发着39度高烧,家人建议她请假休息打点滴,但她考虑到当时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仍拖着疲惫的身躯坚守岗位,认真细致疏理顽瘴痼疾等方面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发了《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整改清单》、《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台账》,较好地完成了两个专班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严于律己 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她作为纪法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坚持立足岗位实际,淡泊宁静,心存高远,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心态不失衡、行为不失度、执纪不越轨。在工作中,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刚正不阿、铁面无私,始终按照政策、规矩办事。另一方面,她也积极探索和学习,负责起草制定了院机关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她就是这样坚守清廉,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默默耕耘,为双鸭山法院的督察工作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