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杨志超,女,1988年4月出生,汉族,2012年11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现任职务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
信仰底色——红
坚定信念,以红色彰显忠诚纯洁
她坚持以大局为重,在2020年底,家在外地的她坚持留双过年,办公室的小伙伴问她:“不想家么”,她笑笑说:“我是党员啊,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不能添乱,家人都支持我”。她时刻牢住自己是一名党员,2017年,刚刚参加工作五年,其所在岗位就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她不只以“争做合格党员”的目标去要求自己,对身边的人也是严格要求,她的书记员说:“志超每次参加政治学习后,回来都会给我们讲讲,受益匪浅”。
理想天空——蓝
认真履职,以蓝色谱写奋斗篇章
办案为先,任务为重
自2018年进入法官队伍以来,她坚持依法公正高效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办案数量始终居于民商事审判团队前列。2020年共计审理民商事案件120件,审结118件,综合结案率为98.33%,办理执行案件1件,办理财产保全类案件3件,折算后案件总数202.02件,被评为中院办案最多的法官。
学习为常,不断进步
她坚持学习为常态,2020年8月取得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20年5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实施的新证据规则,草拟《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一系制式文件,经审批已实际使用。2020年12月,草拟《双鸭山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裁判指引(讨论稿)》,现已通过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使用。
重注总结,理论提升
民商事审判是一项实践性活动,为了将实践的宝贵成果通过文字总结加以固化,她积极撰写调研文章,《论民事诉讼中释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以200份民事裁定书为分析样本》、《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民事审判裁判尺度统一问题研究—以物业纠纷案件为切入点》,为实现类案同判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开展司法宣传,提供司法服务
她积极响应“万名干警走万家企业”活动,到宝山区龙发煤矿进行走访调研,为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设立提供法律咨询,助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11月,她被选入双鸭山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
自强本色——橙
积极向上,以橙色迸发活力
爱岗敬业,自强进取
2018年8月她被诊患有肿瘤,术后18天即返岗工作,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审结民商事案件60件。2019年3月,身在异地的父亲被确诊为白血病,她兼顾工作与重病的父亲,直至2020年8月父亲去世。在生活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下,她仍然积极向上,努力工作,坚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加班时间300小时以上。
热爱集体,青春阳光
在院里,她就像一个小太阳,中院原创歌曲《逐光》的创作者第一个想到的演唱者就是杨志超,创作者说:“志超的阳光形象为宣传法院形象,展现党员风采都是最好的体现。”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坚守初心,努力前行,用行动诠释法律信仰,用奋斗谱写青春的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