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5月28日上午,双鸭山中院邀请市林业和草原局部分机关干部和直属林场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市林业和草原局二级调研员任作恒带领26名机关干部和林场管理人员参加座谈,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判庭等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双鸭山中院研究室负责同志介绍了双鸭山中院基本情况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参会干部职工支持和关心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参加座谈同志对法院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2017年以来涉林案件审理情况,行政审判庭法官对一件涉林行政典型案件进行了以案释法。
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与切身经历纷纷进行发言,在充分肯定法院工作的同时,围绕林业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与法院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对涉林刑事案件移交、主要证据收集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意见和建议,参会法官一一进行了认真解答。
市林业和草原局二级调研员任作恒对双鸭山中院司法能力水平、法院文化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对监督支持林业行政执法表示感谢。表示:“法院用法律手段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林业资源和百姓的利益,为林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这次座谈会召开的很及时,为林业和草原局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帮助与支持,也让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法院、熟悉法院、认知法院”。
在认真听取市林业和草原局干部和管理人员代表发言后,中院研究室负责同志表示,双鸭山法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涉林案件审理:一是严厉打击滥伐毁林、破坏草原等涉林刑事案件,震慑涉林草刑事犯罪,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森林和草原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全面贯彻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依法稳妥审理好涉环境资源等新类型案件,助力绿色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完善大保护协调配合机制,积极与公安、检察、资源林政等职能部门建立完善保护林业资源和草原资源的沟通协商合作机制,在预防和治理上形成合力;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林业和草原机关行政人员的司法互动,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更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双鸭山中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效衔接的新模式,用司法手段依法监督支持林业行政部门执法,共同提高林业和草原资源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实现双鸭山林业和草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双鸭山建设新征程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