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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法院】法院查封的骨灰盒你也敢卖!

发布时间:2021-05-11 18:47:12


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当然不会不管 

查封、扣押、冻结 拍卖、变卖 …… 

各种执行措施“任君选择” 

千万别把执行当儿戏 法院扣押的财产也敢卖? 

咋想的?! 

2021年2月2日,集贤县法院受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法院依法向该被执行人某木业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风险提示等执行文书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存放于公司内的全部加工设备13台,全部骨灰盒成品242个及半成品361个。 

4月2日,法院协同评估公司前往查封物品现场评估,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其中一个库房内少了三个货架的成品骨灰盒。 


朱某称,那三个货架的骨灰盒已被其卖掉。朱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处置被查封的财产,致使委托评估查封物数量与评估现场的实际数量不一致。申请执行人张某当时情绪激动,与朱某发生争吵,评估现场秩序异常混乱。 


评估、拍卖是办理执行案件的重要工作环节之一,朱某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行为严重妨碍执行案件的正常办理,严重妨碍了执行活动的正常进行。法院将该案移送集贤县公安局立案侦査,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相关涉案人员,并扣押了涉案通讯工具。 

近日,朱某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主动履行了义务,申请执行人如愿收到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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