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整顿,现将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五、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六、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七、机械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
八、委托评估、鉴定工作不规范,对鉴定评估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九、案件审结后应退未及时退诉讼费问题;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如您有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或致信举报信箱,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1.举报电话:0469-6168172
2.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举报信箱:双鸭山市世纪大道72号,邮编:155100(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收)
4.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