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主体党日活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参加了此次活动。
支部党员在银苑社区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发放诉讼须知、打官司不求人等宣传单和为前来咨询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的方式,为群众提出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活动共发放宣传单600余份,解答咨询法律问题60余人次,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法治服务群众的效果。
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警理想信念、提高了宗旨意识、 服务意识、加强了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幸福感。
活动结束后第三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学习。部分党员结合学习的党纪党规内容进行了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