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0〕80号)要求,拟推荐: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郭涛、杨志超、集贤县人民法院陈炳任、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王大江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集贤县人民法院、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为全省优秀法院;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安邦法庭、集贤县人民法院沙岗法庭为全省优秀法庭;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甜甜、集贤县人民法院徐岩为全省优秀法官。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电 话:0469-6168172
地 址:双鸭山市市世纪大道72号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