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安保工作通知要求,加强双鸭山法院警务安全工作,11月23日至12月1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督察组对全市8家基层法院及14个人民法庭开展了司法警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督察组以人防、物防、技防三要素为重点,通过实地督查演练效果和查阅贯彻文件等方式,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安检警务技能、突发事件处置、警用装备配备、“六专四室”建设和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进行了全面督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市法院及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了警务督察防微杜渐、促进整改的积极作用。
座谈会上,督察组对各院维护全市法院安全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及人民法庭警务保障力量,加快推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保工作,结合各院及各法庭实际完善警务保障预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干警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人防基础;二要高质高效完成“六专四室”建设,加强警用装备配备,强化物防基础;三要依托“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扎实开展实战化演练,提高安检及处突警务技能水平,夯实技防基础。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全市法院及法庭安全。
各院警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警队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按照中院督查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贯彻落实计划,认真做好警务安全保障工作,加快推进规范化警队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拥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确保来院群众和全市法院干警人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