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双鸭山中院深入推进“雷霆2020”专项行动。9月22日,市中院对被执行人集贤县某油脂有限公司的涉案厂房和设备进行强制交付。行动由中院统一指挥,人大代表、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全程见证执行,双鸭山中院集结20余名执行干警、20名司法警察、10名辅助执行人员、集贤县人民法院指派五名干警、集贤县公安局特警队20余名警力协助执行,市卫健委指派120救护车参与执行。
【案件情况】如图所示
集贤县某油脂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3000万元,并与某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由某担保公司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油脂公司以公司自有的五座厂房、办公楼、土地房屋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油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某丽也以无限连带责任的形式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油脂公司逾期未偿还国家开发银行80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公司为油脂公司代偿900余万元,油脂公司仅偿还担保公司100万元后,再未履行。担保公司与哈尔滨某服务公司约定将担保公司对油脂公司享有的800万余元及其利息的债权转让给哈尔滨某服务公司,法院判决油脂公司给付服务公司800余万元本金并给付利息,服务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油脂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丽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019年5月27日依法对被执行人油脂公司全部资产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因该拍卖物无人竞买第一次拍卖流拍,服务公司申请以第一次拍卖流拍价格接收油脂公司资产抵偿债务,法院依法裁定将油脂公司公司流拍资产交付服务公司抵偿债务。但油脂公司以种种借口拒不交付资产,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强制交付执行。
【执行现场】
执行局局长于泽民对本次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9月22日早8点, 50余名执行干警在测温消毒后整装待发,十辆警车整齐划一,随着“出发”指令发出,执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上午9时,法警对到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消毒,登记身份信息,对未采取防疫措施人员提供口罩。
案外人白某某赶到现场,其一开始并不配合法院清执行工作,反复辩称自己投资了,后经过现场法官释法析理、劝导教育,其最终表示同意执行人员依法进行执行。
上午9时10分,劝说雇佣看护厂区的附近村民牟某夫妇搬离,因看护时间较长且拖欠4年工资,故牟某夫妇不愿搬离,在法官的劝导协商后表示同意搬离,大娘说“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院”。
上午9时15分,执行干警分为五组,分别对8300平方米厂房内的房产和物品等设施进行清点。院内是毛坯房无任何装修,里面楼上楼下也堆满了建筑材料、钢筋铁板旧桌椅、沙发、木板、破布麻袋等各种杂物。执行人员按照本次清场方案的工作分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始清理现场。
下午14时,执行人员与搬运工人将物品清理、装车完毕,对现场交付资产以外的物品装车运输至保管仓库,执行干警对保管仓库张贴封条,本次执行顺利完成。
此案的圆满执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让善意执行、和解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融入到人民法院的执行和老百姓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