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法院 刘金艳
为了切实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司法民主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的目标,饶河县人民法院不断在人民陪审工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联络员、减压员、监督员”的作用。
一、严格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
饶河县法院从今年四月份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一批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敢于主持公道,有一定法律基础,热心审判事业的人士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受到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告选任条件及报名须知、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确定候选人、资格审查、任前考试、面试、任命等程序,最终选任了20名人民陪审员,从客观上保证人民陪审制度常态化发展。
二、开展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
为了促进人民陪审员角色的转换,熟悉审判工作运行规律,尽快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饶河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活动。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前培训,并先后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召开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由部分优秀法官传道授业,对办案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答疑解惑,使人民陪审不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既陪又审、既合又议”。
三、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制
对任命后的人民陪审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由政治处处长兼任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会同业务部门对人民陪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陪审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为每名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将陪审员履行职责、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是否决定继续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入的落实贯彻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才能充分的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