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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导协调沟通 助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有序进行

发布时间:2020-03-27 21:43:06


双鸭山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做好新型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及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积极拓展在线服务功能,强化运用信息化执行方法,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查控、委托等“非接触”执行方式开展工作。323日以来,在中院执行局督导协调下,全市法院全力加强执行工作力度,质效指标显著提升,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122件,有效推进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开展。

双鸭山中院执行局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功能优势,加强互助协作。312日,一起山东省某法院委托尖山区法院的执行案件,委托法院出现变更受托法院、续冻日期即将到期的情形,如果不及时采取续冻措施的话,可能会导致保全财产脱离控制等情况,最终影响权利人的利益,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宝山区法院对该案件的冻结存款进行协助续冻,并及时将冻结信息,余款信息通过指挥平台反馈给委托法院,兄弟法院联动执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宝山区法院防疫期间执行工作不停工。在银行、房产等部门机构停工时期,执行干警通过积极沟通协调,成功在一周期限内以预约办理的方式,完成了4件执行指挥平台外地法院网络委托冻结存款、查询不动产信息案件,为山东、江苏、浙江等省的兄弟法院节约了司法成本,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少见面、少聚集。

宝清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工作群视频的形式组织全体干警开展网上学习,对执行案件中系统的节点流程、信息录入、案件终本条件等系统实际操作内容进行细化,通过居家办公、自主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细化网络操作流程,提高干警的执行业务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为干警“充电” 。疫情防控期间,宝清县法院共结案50件,其中执行完毕40件。

饶河法院加强执行线上网查力度。利用电话沟通、微信交流等方式协调开展执行日常工作,并对具备条件的执行案件及时进行财产网络查控措施以及线下查控。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局干警用使命和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累计结案26件,其中执行完毕13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双鸭山两级法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大线上执行力度,截至326日,共结案570件,其中执行完毕32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超过1.8亿元,用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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