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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中院四项措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24 19:43:29


      近日,双鸭山中院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职能作用,制发了《2020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要点》,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指导。

 一、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职能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建立健全冤假错案主动发现、依法审查和及时纠正机制,严格执行刑事再审案件的程序规定,全面贯彻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认罪从宽原则,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强化刑罚变更案件审判工作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严把减刑、假释案件适用标准,加大对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的核查力度,依法裁量对罪犯减刑幅度。从严把握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条件,对违反规定的人或案件,坚决查处,予以纠正。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配合,防止社矫对象脱管漏管。

 三、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对刑事审判监督案件,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和刑事政策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征得诉讼参与人和检察机关同意的情况下,积极推进网上讯问、询问或开庭审理,在将当事人签字的笔录入卷的基础上,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在疫情结束后,要加快案件审理,确保刑事审判监督案件年中结收比不低于80%,年末结收比不低于95%。

 四、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与检察机关、监狱、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不定期举办交流座谈会适时征求对刑罚变更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研讨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刑罚执行适用标准。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对开庭审理的刑罚变更案件,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旁听,并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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