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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诉讼有需求 微信沟通调撤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02-12 17:58:04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双鸭山中院停止现场办理立案诉讼事项,但审判工作并未停止,而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与当事人电话联系,网络沟通,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在特殊时期尝试使用互联网进行诉讼活动,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最大程度的降低当事人风险,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在双鸭山中院审理一起二审案件中,上诉人于2019年12月12日向我院提起上诉,我院定于2020年2月11日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因疫情防控吋期的特殊原因,拟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并提前用电话连线及微信连线的方式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在有效沟通之后,上诉人于2020年2月10日,通过微信方式向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接到申请书后,通过微信及电话进一步进行确认,向上诉人释明了撤回起诉后不得重复起诉规定后,依法裁定结案。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把烦心事了结了。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双鸭山两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服务大局,加强便民利民举措,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庄严承诺,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疫情不退我不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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