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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中院六项措施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4 16:13:32


 双鸭山中院六项措施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双鸭山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最高法院、省法院相关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两级法院坚持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及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市委要求,中院班子成员1月27日即到岗工作。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两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把党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组织保障。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院党组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工作;贯彻《关于充分发挥全省法院党组织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两级法院“一把手”坚持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并组建了由党员干警组成的突击队,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是健全疫情防控机制。两级法院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发全市法院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将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分解为19项具体工作,同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强化督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四是强化内部疫情防控措施。两级法院全面排查1月16日以来全体干警(含临聘)及家属的出行和健康情况,明确主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等事项发生,持续强化疫情监控并坚持日报告。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干警值班制度,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响应、指挥有力、妥善应对、高效处置。落实省卫健委通知要求,做到由湖北省返回干警居家观察14天,由其他省份返回干警居家观察48小时。两级法院在确保院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办公方式,保障广大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采购口罩、防护服、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具4600余件,并坚持对安检室、诉讼服务中心及办公大楼实行每日消毒通风。 

     五是全力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制发《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和《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执行和申诉信访工作方式的通告》,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发布服务电话,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通过网上开庭、网上立案、电话咨询等线上方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项诉讼权利。 

     六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聚餐等现象发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法院关于《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涉及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等9类36种刑事犯罪,弘扬司法正能量。集贤法院参与电话排查群众4000余户,张贴动员宣传品1000余张。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和电子显示屏、告示栏、宣传板等载体,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健康防护提示,发布相关稿件100余篇,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坚定防控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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