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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9-10-31 18:12:25


会议现场

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主持会议并对学习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10月31日,双鸭山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扩大)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主要篇目的核心内容,学习《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对学习内容进行深度解读,党组成员对学习内容进行领学。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阳朝列席会议

党组成员对学习内容进行领学并解读

    按照市委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互听互看互学互进”工作要求,我院与市检察院结成对子,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阳朝等列席会议。中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内涵和精髓,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领会、理解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精神实质体现在依法审理执行的每一个案件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此次学习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四个指导意见标准明确、指向清晰、表述准确,具有鲜明的法治性、针对性、适用性、集成性,为办案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根本的法律遵循。对贯彻落实四个指导意见,会议要求,一要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解读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要抓好培训工作,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三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和四个指导意见,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四要与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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