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市委国庆安保有关要求,加强院机关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严守安全红线,确保院机关安全万无一失。
9月30日上午,双鸭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青春带领办公室、法警支队、监察室、行装科一行组成检查组,对院机关办公场所、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模块化机房、档案室等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早预防、早提醒;二是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要求,关闭水、电等设备;三是要严明值班值守纪律,值班电话随时保持通畅;四是加强防范硬件措施建设,提高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堵塞漏洞,确保安全。